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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访贫助学廉江行”项目工作方案
  • 所属项目:访贫助学项目 -> 第四期访贫助学廉江行 -> 项目动态2025-09-23155

一、目的和意义

湛江市廉江市下辖21个镇、街,辖区内农村人口较多,低收入从业者较多,有部分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境家庭,这些家庭学生的生活和读书存在困难,是当前社会中很需要关爱帮助的群体。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经历可能会在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也将影响他们一生的价值取向和将来对社会的态度。这些困境学生是我们祖国大家庭的成员,他们应该、也有权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给他们公平的机会去生活和学习,再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不幸的人生命运。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下称恤孤助学会)从2013年起,在廉江市举办了3期“访贫助学行”项目和1期“e万行动”,共资助廉江市5,870人次孤儿和困境学生,发放资助款约2,223万元。

2024年8月29日,廉江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廉江市妇联)来函《关于申请新一轮“访贫助学廉江行”项目的函》。恤孤助学会按“访贫助学行”项目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复函廉江市妇联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填报《廉江市“访贫助学行”项目前期调查表》,以了解当地总体的经济状况、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学生情况等,同时了解廉江市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款。经调研,廉江市妇联提交当地在读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申请资助的困境学生约有700人,廉江市可提供20%的项目配套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恤孤助学会决定举办第四期“访贫助学廉江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扶贫获得稳定收入的困境家庭学生,给予助学资助,从基础性的教育帮扶入手,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二、项目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1、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政府(下称湛江市、具体工作由湛江市妇女联合会负责)、廉江市人民政府(下称廉江市)、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下称羊晚集团)

2、承办单位:廉江市妇女联合会

3、合作分工:

1)湛江市、廉江市:负责对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监督、指导,廉江市负责协调本项目20%资助款。

2)恤孤助学会:负责项目策划、协调,考察和确定资助对象,募集本项目80%资助款,起草和签订资助协议,按协议履行责任,将捐款使用情况在官方渠道公开;负责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及现场家访工作。

3)羊晚集团:通过宣传报道传播慈善理念,发动社会捐款。

4)廉江市妇联:负责推荐和协助核实资助对象,在湛江市、廉江市领导下在当地筹集款项,协助现场活动,签订资助协议,并按资助协议履行规定的责任和做好后续工作。

4、联络人员:

恤孤助学会:江洋

电话:020-37657326、13822279353

邮箱:gzoes@vip.163.com

传真:/

廉江市妇联:吴春丽

电话:0759-6624594

邮箱:ljsfl_etb@lianjiang.gov.cn

传真:/

 

三、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对象为困境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孤儿和按粤民规字[2024]3号文纳入政府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列入恤孤助学会资助范围):

1、申请学生所生活的家庭符合当地低保标准或低收入家庭标准(按粤府办[2022]3号文定义为“低保边缘家庭”)。

2、在读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就读职校及高三年级的学生除外),或已辍学但承诺接受恤孤助学会资助后立即复学的学生。

3、没有得到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长期资助(从申请学期起尚有一年或以上资助期的为长期)。

 

四、资助标准

每名经恤孤助学会核准的受助学生共资助4,500元,分六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4,500元发放完毕即结束资助。如高中毕业时4,500元尚未发放完,对继续升学的,余款一次性发放;对不升学的余款不再发放,留作资助当地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当地没有合适的替补对象,余款将用于“访贫助学行”项目或成长关怀项目。

 

五、资助工作流程

(以下部分工作将交叉进行)

1、由廉江市妇联按恤孤助学会的资助条件推荐申请资助的学生。

2、恤孤助学会与湛江市、廉江市及有关单位、部门举行项目工作协调会,商定项目工作方案、时间计划安排等,与廉江市妇联签订资助协议。

3、恤孤助学会招募、培训志愿者,到当地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开展逐户家访核查。

4、恤孤助学会复核家访核查学生资料,将核查情况通报廉江市妇联并交换意见。

5、根据双方意见,由恤孤助学会终审、确定最终资助人数及名单并通报廉江市妇联。

6、恤孤助学会在官方渠道公布家访核查报告和资助名单,逐份建立学生个人档案,接受社会认捐。

7、恤孤助学会在完成募捐后的新学期开始进行资助款发放工作,每学期开学后核对实际在读名单。

8、收集每学期每名受助学生反馈表(内含学生来信)并反馈给对口资助人。

9、按资助协议发放资助款,并取得收据/收款证明及资助款汇付明细表。

10、在网上公布对每名受助学生资助款发放和预留款统计的“资助学生汇总名册”和“项目收支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

11、选登上网部分学生反馈表、资助款发放收据/收款证明和汇付明细表。

12、检查资助协议执行情况和评估资助效果,并上网公布。

13、开展各类成长关怀活动。

 

六、工作计划

1、启动本项目的工作安排

1)2025年7月7日,恤孤助学会致廉江市妇联《关于开展第四期“访贫助学廉江行”项目调研事宜》,对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

2)7月29日,恤孤助学会举行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本项目立项。

3)8月8日,恤孤助学会发函廉江市妇联《关于举行第四期“访贫助学廉江行”项目协调会事宜》,准备协调会的相关文件。

4)8月26日,在廉江市举行本项目工作协调会,由湛江市、廉江市、恤孤助学会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等参加,商定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时间计划安排等,正式启动本项目。

5)9月10日,廉江市妇联将《廉江市申请资助学生汇总名册》(电子版)发送恤孤助学会。

6)9月11日,廉江市妇联将《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照片)寄送恤孤助学会。

7)9月16日,恤孤助学会对《资助申请表》和《汇总名册》进行初审后反馈廉江市妇联。

8)9月25日,廉江市妇联按家访核查工作方案做好各镇街、村家访线路的安排,确定各镇街、村的带路人员,按《家访核查安排表(范例)》填写好后发恤孤助学会。

9)9月25日-10月14日,恤孤助学会审核廉江市妇联提交的《家访核查安排表》,同时将申请学生的资料转换为家访核查表,并进行家访核查志愿者招募。组织志愿者家访专项培训,举行家访领队会,进行家访志愿者的分组安排、家访物资和资料的准备等。

10)10月15日,恤孤助学会举行家访志愿者出发准备会,落实家访的各项工作安排。

11)10月18日-10月19日,恤孤助学会组织志愿者、捐赠人、媒体记者对申请资助的困境学生进行家访核查。届时廉江市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和车辆引领和协助。

12)11月17日,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情况通报发送给廉江市妇联。

13)11月17日-11月28日,廉江市妇联回复家访核查情况反馈,恤孤助学会终审确定最终资助人数(汇总)及名单。

14)12月1日,恤孤助学会在官方渠道公布家访核查报告和资助名单,接受社会认捐。

15)当地配套的20%资助款由廉江市妇联于2025年12月13日前汇付恤孤助学会。

16)项目款项完成募捐后的新学期起,核对实际上学名单、人数后,收取受助学生反馈表,发放首期资助款。

17)不定期举办各类成长关怀活动。

2、募捐安排

1)慈善项目“访贫助学项目”已在慈善中国平台备案公开募捐方案,公开募捐名称:恤孤助学行,公开募捐编号:5144 0000 7583 4027 9KA2 1001。通过举办仲夏夜慈善音乐会、乐步慈善健行、网络募捐、与爱心企业合作捐款等方式筹款。

2)本项目资助廉江市困境学生人数以最终公布的资助名单人数为准,恤孤助学会负责募款80%,当地负责配套的20%款项。

3)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报告和符合资助条件的《廉江市资助困境学生汇总名册》对外公布,并通过合作媒体的宣传报道,争取社会认捐。

4)本项目按恤孤助学会与廉江市妇联签订的《资助廉江市困境学生协议》实施资助,于本项目款项完成募捐后的新学期发放资助款。

 

七、认捐方式

捐赠方可选择对口资助或不对口资助。如对口资助捐款则按每名4,500元一次性捐赠;如不对口则捐款金额不限。

单位、团体或个人的大额或成批认捐的可对口一个或数个镇街,签订捐赠协议,邀请一起参加家访和今后的成长关怀活动。

恤孤助学会收到捐款后开具法定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可作为捐赠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

注:现场活动要求当地不要安排列队欢迎、标语口号;不要赠送纪念品;不要请客招待和送礼。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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