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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资助困境学生名册及认捐情况(已认捐完毕)
  • 所属项目: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 -> 资助名单2022-07-292045

公布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资助困境学生名册

及认捐情况(已认捐完毕)

 

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下称本项目)经组织两批的志愿者进行家访核查,并与化州市妇女联合会(下称化州妇联)复核,本会确定本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困境学生1,335名。

按资助标准每名资助4,500元(分6个学期发放),共需善款600.75万元,其中化州市人民政府财政配套捐赠20%资助款120.15万元,另外80%的资助款480.6万元由本会向社会募捐。

每名学生的资助申请表、家访核查表及家访照片已在本会建立档案,可来查阅(地址见文末联系方式)。项目已通过慈善中国进行公开募捐备案许可,备案号:5144 0000 7583 4027 9KA2 1001

 

一、本项目捐款的使用和管理:

1、本项目的认捐款全额用于资助,本会一如既往放弃按法规从中提留10-13%管理费,所有本项目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均由本会另行筹措。

2、按本会与化州妇联签订的《资助化州市贫困学生协议》,本会于每学期开学时与化州妇联核对每名受助学生就读等情况后,按每学期750元的标准将资助款汇付化州妇联,由化州妇联将资助款发放给受助学生,并将受助学生反馈表(内含该生上学期的品德评语、各科成绩和亲笔信)寄给本会,由本会转寄对口资助人。

3、本会按月在网上公布“捐赠清单”、“资助款使用明细表”、“资助款汇付一览表”,具体到每名捐赠人、受助学生、每次汇付金额、汇付日期等。每年聘请社会审计并在网上公布审计报告。

4、本会收到捐款后,为捐赠人出具广东省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该收据按粤财法[2009]87号文可作为捐赠人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

备注:按《慈善法》和广东省财政厅票据的有关管理规定,为单位(企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需要提交由单位(企业)签字盖章的《捐赠协议》,否则不予核销和认可。本会可提供《捐赠协议》模板。

 

二、联系方式

邮箱:gzoes@vip.163.com

联系人:资助业务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电话:020-37657326、13822279353(微信同号)

传真:020-3765732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04号之三2楼

 

附:


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家访核查情况汇总统计表.pdf

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认捐名册0829.pdf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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